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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政府各項主辦(含代辦)獎助學金申請一覽表乙份, 請依申請規定提出申請。

一、「金門縣政府各項主辦(含代辦)獎助學金申請一覽表」乙份(如附件),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,請依申請規定將相關資料於10月11日(五)前送本校教務處審查。

二、申請規定暨申請書請至縣府教育處網站 — 便民服務-獎學金下載 (https://www.km.edu.tw/home?cid=944)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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